各会员单位: 为了更好地发挥协会职能,搭建行业信息交流的平台, 经协会领导研究,决定创办会刊《四川人才》,并建立通讯员制度,在各会员单位设立通讯点,确定通讯员,按照《四川省人才交流协会通讯员制度》的要求,提供本单位、本地区的人才交流信息。请各单位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做好通讯员的推选工作,于2005年9月30日前报协会秘书处。
附件:
1.四川省人才交流协会通讯员制度(点击下载或右键单击另存为) 2.四川省人才交流协会会刊通讯员登记表(点击下载或右键单击另存为)
200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