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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74号文件规定
1.单位和个人委托保存人事关系、档案的收费标准为每人20元/月
2.个人委托单纯存档的收费标准为每人10元/月
其他人事代理服务收费,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43号文件规定执行。
办理辞职审批
原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申请办理辞职。
1.在中心领填《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辞职申请表》;
2.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签意见盖章;
3.中心开函调转档案;
4.档案到中心后审批辞现职或辞公职并签发辞职证书;另备证书用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5.辞现职保留全民所有制身份的还应提供新单位的工作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办理人事档案委托管理事宜;
办理市内、外工作调动
原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需要流动到市内非国有单位工作(或聘用到国有单位工作) 的工作调动办理。
1.市内单位提供申调报告;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领填《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流动登记表》;调出单位在表上签意见盖章或出具同意调出函;
4.中心开具商调 ( 动 ) 函调转档案;单位转档并开具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
5.办理人事档案委托管理事宜;
办理转正定级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分配在国有(聘用)和非国有单位工作且工作满一年档案存放在中心管理办理转 正定级。
1.出示中心存档卡片或《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
2.在中心领填《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
3.工作单位意见、盖章;
4.交中心审批归档;
相关文档下载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辞职申请表》
关于申请 同志落户成都市并委托实行人事代理的报告 (下载)
联系电话:028-86130505、86138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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