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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社会保险
人事档案转到中心管理(已管理的出示中心存档卡片或《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 。
1.个人参保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2.单位参保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参保人员工资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是机关事业单位的 还要提供编委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复印件;原办理过社保,须提供劳动合同,以办转入手续;
3.签订《单位(个人)委托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协议书》;
4.代办险种:单位办保有基本养老保险(含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个人办保有基本养老保险(含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5.单位开户需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一份;《成都市社会保险申报表》一式二份;《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 增加表》一式二份;《成都市社保卡申报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6.其它转移手续(转入和转出)、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确定以及缴纳滞纳金等均按成都市社保局相关规定 办理。
7.各险目前的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交20%个人交8%
医疗保险:单位交7.5%个人交2%
失业保险:单位交2%个人交1%
工伤保险:单位交0.6%(一般)—1.2%(高危最高)由社保局认定
生育保险:个人交0.6%
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均交6—15%
以上保险缴费基数为单位支付给个人的实际工资,上限为本市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下限为60% 。其中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联系电话:028-86130505、86138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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