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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生育证申请
1.出示中心存档卡片或《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
2.档案委托管理时已提供有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者系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户口的已婚未育者或符合照顾一孩生育者;
4.申请一孩办理:已婚双方系初婚或再婚前未生育过的,须出具结婚证,再婚的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 决书,女方户口簿复印件,在中心领填《新婚夫妇计划生育登记表》;
5.申请照顾一孩办理:已婚双方的一方系初婚或再婚前未生育者,一方系再婚已生育一孩者,须出具再婚者 的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以及另一方的初婚证明或再婚前未生 育证明;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已生 育一孩,申请再生育的,提供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证明;女方户口簿复印 件,在计生部门领填《再生育审 批表》;
6.申请表返回中心审查后,报计生主管单位批准;
7.接受计生部门安排的优生优育学习,取得合格证;
8.确认怀孕后,在 50 天内到中心办理领证事宜。
相关文档下载
办理“符合法律法规生育一孩通知单”声明书(下载)
汪家拐辖区政策生育审批表 (下载)
联系电话:028-86130505、86138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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