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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职称申报评审
人事档案转到中心管理( 已管理的出示中心的存档卡片或《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
1.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
1.1 员级: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
1.2 助师级: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硕士毕业工作后考察合格;
1.3 中级:硕士毕业,工作满三年;博士学位获得者;
1.4 副高级: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
1.5 符合条件的在中心领填《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所在单位审定签 署意见,报中心审核确定发证。
2.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2.1 初级职务:“五大”生工作满一年 ; 在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工作满一年的大中专毕业生 ; 中专毕业担 任技术员职务四年以上。
2.2 中级职务: 大专本科毕业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
2.3 副高级职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二年以上。
2.4 高级职务:副高级职务晋升正高级职务,应担任副高级职务五年以上。
2.5 外语条件:除符合免试条件者外,晋升相应职务的专业 技术人员,须参加国家或四川省统一组织的 外 语考试。
2.6 计算机条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
2.7 本人提出申请,并备齐以下材料:
A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晋升初、中级职务的一式二份,晋升高级职务者一式一份和《高级专 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一份;《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每年一份;《任职期满考核表》一份
B 最高学历证明和外语成绩合格证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各一份;
C 代表作(原件)1—3份;
D 业绩证明材料,论文、论著目录各一式 10 份;
E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晋升初、中级的,一式 10 份,晋升高级的一式 15 份。
2.8 所在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审查核实,写出综合推荐意见并在相关报表上签署意见后,报中心审核。
2.9 中心将晋升初、中级职务的评审材料按专业送省人事厅流动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晋升高级职 务的评审材料送省职改办审核后送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
3. 通过国家统一资格考试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考试的系列,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 资格,其资格证书 ( 复印件 ) 及考试合格通知材料交人才中 心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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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下载)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高级专 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
联系电话:028-86130505、86138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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