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分  类:

         
全部信息
首页信息
 最新动态
 本站公告
 HR宝箱
   HR新闻
   薪酬福利
   绩效考核
   招聘面试
   人才测评
   企业文化
   企业管理
 政策法规
 职场指南
 就业择业
 考试信息
 经典案例
 就业政策
 就业指导
 支部动态
 支部活动安排
 党员心得
 网上党校
|
|
|
|
|
·甘孜州人事局2008年公...
·四川省第七届高级人才交流...
·四川省人才市场新春招聘大...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
·四川全盛人才服务有限责任...
·四川面向全国招录人民警察...
·四川省2007年三支一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应适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2季度全省人才...
·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通知
· 2007年四川省政府序列...
·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2007...
· 中国银行青白江、武候支行...
· 四川省人才市场新春招聘大...
· 四川省人才市场现场招聘会...
· 2006年省级公务员考前...
· 四川面向全国招录人民警察...
· 三支一扶招募公告
· 购买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
办理《四川省引进人才工作证》指南

发布于:2007-2-7 11:54:19 已被阅读: 次                       信息录入人员:信息部


  

             办理《四川省引进人才工作证》指南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若干意见》(川委发[2003]24号)文件和《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配套文件的通知》([2003]21号)文件精神,树立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新理念,确立以市场为基础配置和转化人才资源的新思路,拓宽留才引智渠道,创造人才流入"洼地",为四川的社会经济发展招贤纳才。经四川省人事厅授权并委托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四川省引进人才工作证》(以下简称《引进人才证》)的工作。

一、《引进人才证》的主要效力:
(一)持有人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证明。《引进人才证》载明持证人工作单位地址、居住地址等内容,持证人凭证不再办理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二)持证人在工作单位及居住地享有与当地居民和省内同级人才同等的待遇。
(三)持证人享受我省有关人才柔性流动的优惠政策。

二、《引进人才证》的办理条件:
以户口不迁、关系不转的方式,来川工作或创业1年以上的省外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按规定申领《引进人才证》: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二)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
(三)我省或市(洲)、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短缺的技能型和实用型人才。

三、申领《引进人才证》所需材料:
(一)《引进人才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点击下载或右键单击另存为)。
(二)聘用合同。
(三)申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当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
(四)申领人在聘用单位所在地的住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五)聘用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外国(地区)、外埠在川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六)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七)已经入境的境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入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八)其它应提供材料。
以上材料除(一)、(六)项外,均应提供原件及原件复印件。

四、办理《引进人才证》的工作流程

申领人持完整的申报材料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填《引进人才证》申请表,及个人情况登记表。
省人才交流中心经办人员审核认定申领人提供的各项材料。经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省人才交流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填发《引进人才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领人或聘用单位。
申领人或聘用单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引进人才证》。


五、说明:
(一)《引进人才证》遗失的,应及时向承办单位办理挂失手续,并申请补发。
聘用单位、居住地址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换证手续。
(二)《引进人才证》是证明省外柔性流动人才服务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证明,只能由本人携带使用,不得转借、涂改或挪作他用。

办理部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地址:四川省人才市场(成都市小南街99号、人民公园西门斜对面)

联系人:何小姐
咨询电话:028-86139328

                                                     



信息来源:四川省人才网
推荐给朋友】 【打印信息】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