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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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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人事代理业务服务规范
一、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人事代理的业务范围、工作流程及要求。 二、术语 人事代理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在其授权范围内,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与人事管理相关的服务业务。 三、资质 (一)具有人事代理相关业务的资质 (二)专职工作人员应持有从业资格证书 四、业务范围 (一)下列业务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或授权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2.出国(境)政审。 3.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办理人才引进入户。 5.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 6.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辞职审批。 7.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工作调动。 8.聘用合同鉴证。 9.其他须经授权的人事代理事项。 (二)人才招聘与推荐 1.人才交流。 2.人才派遣。 (三)人才、人事咨询服务 1.薪酬调查与设计。 2.提供人事人才信息及咨询。 (四)人才素质测评 (五)其他委托业务 五、业务代理方式 (一)单位集体委托代理或个人委托代理。 (二)多项委托代理或单项委托代理。 六、服务流程 (一)单位委托工作流程 1.代理机构接到单位委托代理需求后,提供咨询服务。 2.告知委托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办理相关业务所需的其他材料。 3.审核委托单位所提交的材料。 4.代理机构与委托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人事代理协议书内容包括:双方名称、代理内容、权利与义务、服务费用标准与付费方式、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 (二)个人委托工作流程 1.代理机构接到个人委托代理需求后,提供咨询服务。 2.通知委托人提交材料并进行审核。 3.代理机构与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确立人事代理关系。人事代理协议书内容包括:双方名称(姓名)、代理内容、权利与义务、服务费用标准与付费方式、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 七、相关业务规范 (一)人事档案管理 业务流程及要求参见《人事代理服务规范》。 (二)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 业务流程及要求参见《人事代理服务规范》。 (三)办理人才引进入户 业务流程及要求参见《人事代理服务规范》。 (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 业务流程及要求参见《人事代理服务规范》。 (五)政策咨询 业务流程及要求参见《人力资源咨询顾问业务服务规范》。 (六)聘用合同鉴证 业务流程及要求参见《人事代理服务规范》。 (七)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辞职审批 业务流程及要求参见《人事代理服务规范》。 (八)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工作调动 业务流程及要求参见《人事代理服务规范》。 (九)其他服务 业务流程及要求参见相关业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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